来源:
市国资委 | 发布时间:
2026-
07-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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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管理相关规定,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拟录用胡琴同志,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位) | 政治面貌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拟录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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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琴 | 女 | 1994.09 | 大学本科 | 群众 | 浙江财经大学 | 环境设计 | 宁波市北仑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中心门店营销专员 |
公示时间为三天,从7月6日起至7月8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组织人事部联系,要求反映者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73053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