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日-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宁波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宁波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通报巡察反馈情况,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不走偏、不变通。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强化处室与处室之间、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的系统整改合力。在抓好机关自身整改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战略性功能性支撑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成效还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市属企业整体实力不强”问题的整改。印发《市属国资国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项目建设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前期研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强以并购为主的资本运作,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并购管理,研究谋划出台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意见,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对本地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优质目标开展合作。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投资力度。
2、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增强国资国企发展新动能因地制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落实“35X”产业布局,细化任务清单和举措清单,分解落实具体指标。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国企启航企业培育库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加强国企启航企业培育库建设,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3、关于“创新驱动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持续抓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出台《宁波市市属企业子企业“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经营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宁波市市属基金管理公司考核评价及绩效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发展新质生产力考核权重,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育专项行动,推动国企专业人才纳入宁波市人才目录,2025年市属企业高层次人才数量增长15%以上。
二、推动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部分领域攻坚克难还不够有力有效方面
1、关于“全市国资国企‘一盘棋’统筹发展举措还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推动出台《关于深化推进市县两级国资国企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宁波市国资委指导区(县、市)国资监管工作计划》,深化推动市县产业联盟建设。
2、关于“国企部分领域改革目标仍未实现”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宁波市市属国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国有基金投资尽职免责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国资国企基金集群,加强基金联动,加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起草主责主业管理和投资管理办法,在投资管理中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3、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实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确定年度全市国企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清单和任务指标。全量梳理市属企业瑕疵不动产情况,根据权证补办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档,有序推进不动产瑕疵权证补办。
三、国资国企考核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考核体系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宁波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办法》,优化工资总额联动机制,持续加大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持续优化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全面推进实现考核前端、过程、结果公开透明。
2、关于“薪酬管理指导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抓好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贯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加大业绩考核与职工收入的关联性,持续推动薪酬向一线倾斜,不断提升市属国企薪酬分配科学化水平。
3、关于“经营管理队伍培育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管培生培训工作,分层分类开展专业人才专题培训,确保全年培训各类经营管理人才3000人次以上。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国有企业优秀人才库。
四、国企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不够大方面
1、关于“债务风险防控还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宁波国企债务融资“十不准”。印发《宁波市属企业建设一流财务管理体系指导意见》,部署建设全市国企债务(融资)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债务数据统计信息化。实施压减成本费用提升效益专项行动,推进国企经营提质增效。
2、关于“混改企业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出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参股经营投资评估机制,强化参股股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派参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管理。
3、关于“对企业担保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担保管理的通知》,完善担保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各集团完善担保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担保业务审批流程、强化担保风险全过程管控、建立监督问责长效机制。
4、关于“投资合作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意见》,督促指导市属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合作方的严格比选。推行市属企业内部审计集中管理,指导企业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提升,进一步加强对房产合作开发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
五、大监督体系未有效建立,追责工作成效不明显方面
1、关于“国企监管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开展市属企业规范招投标管理攻坚专项行动,将招投标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修订《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强化过程监管。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加强对市属企业资产处置和资产租赁公平性的把关审核,强化日常审批监管。
2、关于“数字化监管还不够实时有效”问题的整改。制定国资国企一体化平台全面智能化升级方案,推动在招标采购、房产招租、资金管理、债务管控等国资监管核心领域形成市县两级穿透式监管格局。结合“浙企廉”“甬企廉”监管数据标准开展深化治理工作,开展招标采购、资金管理、融资债务、房产招租领域数据治理和监管模型建设应用。
3、关于“追责力度偏弱”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补充通知》,层层压紧压实市属企业监督追责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主体和监督范围全覆盖。加大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市属企业招标采购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业务监督和综合监督协同。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通报机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六、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宁波市国资委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宁波市国资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督促国资协会修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2、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部署开展市国资委机关和市属企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矩,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出台《关于加强委机关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试行)》,编发委机关权责事项清单,开展内设处室廉政风险排查。
七、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彰显,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党建基本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市国资委党委会、各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各项党内法规,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完成6个支部的设置调整及选举工作。严格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与“红色根脉”平台信息录入。
2、关于“对国企的监管指导中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认真梳理逐条优化国企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更好适应国企改革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清廉国企建设会议,切实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落地。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有序推进“锋领国企”党建基地建设,指导市属企业完善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班子成员攻关项目、党支部创新项目、党员实事项目清单,不断深化国资国企“优”“享”“燃”“聚”品牌。
八、机关干部梯队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对国企“三支队伍”建设指导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够科学合理”问题的整改。通过公开选调方式等方式,积极主动引进优秀年轻公务员。以“资青社”为抓手,扎实开展“修好三门课六干当先锋”活动,选派年轻干部参加重点工程一线项目挂职、重大项目专班历练等,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2、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梳理填报规则与易错点进行详细解读、答疑解惑。修订《市国资委干部人事工作操作规程》,持续推进2019年以来干部“一批一档”材料梳理工作。严格实施干部基础材料“三审”制度。
3、关于“对国企‘三支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企一策”推进各企业干部、人才和劳动者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专项行动和国资国企系统内部人才市场,完成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三年行动(2022-2024年)评估。指导市属企业集团层面优化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刚性兑现。严格贯彻落实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强化刚性考核、兑现及退出,真正体现市场化导向。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压实责任链条,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全力保障整改工作稳步前行。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分头领办,制定个性化督导方案,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对推进缓慢的环节及时纠偏,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健全评估机制,不定期对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形成责任落实闭环,以刚性约束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二是聚焦问题攻坚,靶向推动整改工作出实效。以钉钉子精神靶向攻坚,深挖病灶、精准施策,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精准定位问题产生根源与关键症结,制定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改出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求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机制,杜绝一类隐患,通过系统性问题整治切实破除制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和企业治理水平。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整改工作新成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整改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是否真改实改、制度是否落地见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制度执行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推动宁波国资国企事业在整改中不断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3800;邮政信箱:浙江省宁波市国医街12号,邮政编码: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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