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市国资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7:27 点击率:
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综合法规处

2024年,宁波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2024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覆盖、风险防范,分类指导、依法治企”为原则,以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属企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国资委党委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复议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市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宁波市国资国企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编制《市国资委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全年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对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专题审议年度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要制度文件等。突出抓好“废、改、立”工作,印发《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修定或废止)计划》,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等全过程。

(三)完善法治国企建设的工作机制。统筹实施国资国企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制度可操作、管理可执行、责任可落地。严密组织12家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确保年度法治国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落实《宁波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质扩面,轨道交通集团、城投集团、水务集团、文旅集团等均已启动集团层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向各子公司扩展延伸,报业集团还组织了总结验收。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首席合规官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发挥风险把控前置的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清单化,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推进实施国资系统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一是优化监管体制机制。着眼于增强监管的系统性,统筹“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不断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打造更符合一流企业成长规律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着力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用好信息化、数字化工具,深化分类监管和“一企一策”监管,及时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着眼于优监管与强服务并重,全面开展权责清单运行评估,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推动优化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二是加大国资监管深度。印发《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从制度源头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抓好《宁波市市属企业董事会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深化市属企业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落地执行,进一步规范外部董事和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企业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高质量构建宁波市属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加大风险防范和整治力度。三是指导企业完善法务工作体系。将法治工作与构建法务工作体系相结合,支持、鼓励市属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总法律顾问,支持、鼓励市管企业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市属企业法治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指导企业完善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做到规章制度、重要经济合同、重要决策100%审核,全面覆盖二三级子企业。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公司律师申报设立工作,全年新增1家市属企业获批公司律师。

(二)依法合规运用权力。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市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合法合规审查。全年制定18件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强化法律审核把关、规范上会审议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或公平竞争审核。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实现委机关重大决策、建章立制、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合规审核全覆盖,提供法律意见80余条。三是严格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咨询留言办理工作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600余条,办理网民咨询170余条,均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或答复。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一是干部职工法治责任全面压实。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全年累计组织培训65场,累计培训11200余人次,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明确重点学法对象清单,将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引导党员干部将法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如在项目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范廉洁风险,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二是依法合规管理不断深化。加强对企业投融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招标采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管理,把依法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法治价值创造功能较好发挥。印发《宁波市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定期会商机制》,汇编《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典型案例集》,提升市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评估潜在法律风险,增强信息共享与内部协作,确保法律纠纷得到及时合理解决,维护企业稳定运营。在宁波能源集团等重点子企业,探索建立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试点,相关成果获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理论调研优秀奖。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配合市司法局协办“法润民心‘典’亮甬城”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专题普法活动,采取“主题+特色”“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发动市属国企在各重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场、交易市场等区块,利用地铁车厢电视、LED大屏、宣传海报、展板、广播和新媒体等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余次,受众人数超过500万人次,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组织参加首届宁波市法治文艺作品评选,我委推荐报送的文艺作品“差一层”荣获“十佳作品”。二是加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力度。委机关和各市属企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党内法规网上竞答活动,检测学习成果,进一步加深对党章党规的了解和掌握;借助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党内法规宣传,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聚焦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党内法规专题研讨学习会和“普法小课堂”,多角度多维度纵深推进党内法规学习走深走实。三是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创新建设。推动建立“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省国资委法治讲堂+市国资委法治讲堂”三级互联学习网络,围绕“新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合同合规管理”、“供应链风险防控”等主题,举办四期法治讲堂,培训法律骨干等人员600余人次。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城投、交投两家企业成为宁波市首批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发动市属企业在多个公众场所建设法治宣传阵地,以“小角度”阐释“大道理”,以“小载体”发挥“大能量”,使普法宣传更鲜活更有效。

在取得上述成果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个别企业集团在法治领域的架构与人员配置存在不足,目前设置公司律师的企业有通商、开投、轨道、城建、交通、文旅、水务、农商等8家,另外二三级子企业的法治力量薄弱,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个别子企业尚未配备法务风控岗位及专业人员,仅依靠律所提供常规法律服务。二是法务团队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企业法务团队的工作重心主要聚焦于合同审核和普法宣传等基础性工作上,在事前合规审查与法律风险防控方面投入不足。三是合规管理建设进度参差不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企业的合规成果尚处于纸面状态,未真正落到实处,未体现在日常工作流程中,仍需结合业务实际和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资委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扎实开展“合规管理深化年”,着力实现从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合规监管理念转变,聚力聚焦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在试点中探索、在探索中推进,努力形成可借鉴价值和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推动市属企业“外规内化”“内规优化”,合规管理体系完成全覆盖和验收,“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法治国企建设总目标基本实现,助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质增效和市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圆满完成。

(二)重点举措

一是完成合规管理体系提质扩面。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首席合规官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延伸,加大重点二三级子企业合规管理力度,到2025年市属企业基本建立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三道防线,通过设置兼职合规管理员、将合规要求嵌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抓好重点领域合规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合规风险。有效发挥法务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作用。推进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协同运作。探索建立合规管理验收指标体系,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审查验收,保障体系有效运行。根据合规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成果发布展示等活动,展示各企业重点领域合规专项指引、合规风险库和合规操作手册等一批重要成果。

二是加大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力度。加强事前审查与风险评估。在合同签订、项目决策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审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优化法治人才结构,加快公司律师团队建设,充实二三级子企业法务团队,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法治人才。建立清晰的法务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制,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深化法务工作内涵,定期开展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会商,邀请专家律师围绕典型案例等进行授课,组织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开展研讨交流,推动“以案促管、以管创效”,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编制市属企业法律纠纷典型案例集,分享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

三是助力“八五”普法圆满收官。聚焦“八五”普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发挥市属国企普法阵地的辐射效应,起到宣传主力军和顶梁柱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使依法合规、守法诚信成为全体国企员工的自觉行为和基本准则。聚焦重点工作强化靶向普法,围绕国企管理质量提升年、国企改革深化行动等重点工作,广泛宣传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以及市委、市政府系列政策要求,开展政策解释说明,讲清政策、明晰要求。定期开展法律纠纷会商,探索打造“法律顾问+普法案例+政策法规”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模式,广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