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2025100901ZP0000宁波人才发展集团2025年第二批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人才集团”)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资本12.38亿元,是经宁波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人才集团立足宁波,融入国家人才战略布局,以服务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为总方向,以资本运作与数字赋能为引擎,聚力打造“全球高端人才引聚的市场化支撑平台、全方位人才资本开发的专业化运营平台、全生命周期人才服务的数字化创新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成为覆盖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的人才解决整体方案供应商,为宁波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形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10月;
(四)毕业于985、211、“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要求 |
集团综合部 主管及以下 | 1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财务、法律、法学类相关专业; 2、具备2年以上企业法律、风控或审计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学习能力、抗压能力强,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文字写作、沟通协调等能力; 4、有大型央国企内控体系建设经验或财务、审计相关证书者优先。 |
集团组织部 主管及以下 | 1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管理、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 2、具备2年以上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子企业考核等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逻辑思维清晰、工作责任心强; 4、中共党员优先;有党建工作经验的优先。 |
集团人才服务事业部 主管及以下 | 1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传媒类、中文类、美术设计类、影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有2年以上新媒体、主流媒体或大型互联网公司工作经验,熟悉各类新媒体平台运营,熟练使用PS、PR、秀米、剪映等软件,有海报设计、视频拍摄剪辑等专业技能;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活动策划能力强,沟通能力强,逻辑思维清晰,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大型活动执行或管理工作经历者、有独立运营有影响力活动品牌经验者优先;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奖作品主创经历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
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bm.nbk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人才发展集团2025年第二批人员招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分为面谈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和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按面谈成绩占比60%和笔试成绩占比40%规则加权计算得出初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该岗位。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指标数1:5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初试当天对入围初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合适人选不足,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五)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582412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