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经宁波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2.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区县(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3.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市属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国家和省人才计划(工程)。
5.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
6.在立法权限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
7.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一是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调整监管事项,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激励约束,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本单位包含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本单位内设9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党建工作处、综合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与产权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财务管理与评价处、监督与追责处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3525.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3525.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4万元,下降0.67%,主要是:一是因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二是因奖金与物业费两项经费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减少。原因为2025年预算二上申报时,参考2024年年初预算与当年预算实时执行数,后因12月两项经费均发生增资,导致2025年预算数小于2024年执行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5.88万元,占100.0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3525.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4万元,下降0.67%,主要是:2024年基本支出执行数为2361.22万元,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293.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8.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二是奖金与物业费两项经费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减少。2024年项目支出执行数为1188.30万元,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32.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45万元。一是因外派财务监督专员人数增加,该项经费增加33.14万元;二是因国资、财政统计业务服务按实际需求增加6.7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7.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95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44.1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75.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7.30万元,项目支出1232.75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25.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5.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7.5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95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44.17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5.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549.52万元减少23.64万元,减少0.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执行数为2361.22万元,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293.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8.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二是奖金与物业费两项经费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减少。因2024年年底两项经费均发生增资,而当年申报2025年预算二上时,参考数据为2024年年初预算与当年预算实时执行数,导致2025年预算数小于2024年执行数。2024年项目支出执行数为1188.30万元,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32.75万元,较上年增加44.45万元。一是因外派财务监督专员人数增加,该项经费增加33.14万元;二是因国资、财政统计业务服务按实际需求增加6.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8.58万元,占7.33%;卫生健康支出(类)67.53万元,占1.9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955.60万元,占83.82%;住房保障支出(类)244.17万元,占6.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1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老干部总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4.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5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7.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8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3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1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3.35%,主要原因是:预算二下缩减。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1722.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54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奖金与物业费两项经费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减少。主要因为2025年预算二上申报时,参考2024年年初预算与当年预算实时执行数,后因12月两项经费均发生增资,导致2025年预算数小于2024年执行数。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26.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43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一是外派财务监督专员专项经费因人数增加,项目总经费增加33.14万元;二是因国资、财政统计业务服务按实际需求增加6.7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2.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4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全市机关干部社保基数下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7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5.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8.93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8.93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1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接待外来相关单位及人员来委调研、考察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7.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0.70万元,下降8.89%,主要是奖金与物业费两项经费较上年执行数有所减少。主要因为2025年预算二上申报时,参考2024年年初预算与当年预算实时执行数,后因12月两项经费均发生增资,导致2025年预算数小于2024年执行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2025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9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1232.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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