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国资干〔2024〕2号
机关各处(室)、各市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决定:
陈燕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与追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曾利民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与分配处一级调研员。
饶晶红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三级主任科员。
叶语馨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
曾利民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与追责处处长职务。
陈燕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与分配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叶语馨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月12日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薛宸潇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起计算。
马蕊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与分配处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计算。
徐云娇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与评价处干部(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计算。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