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经理学院招聘公告》规定,经初审、面试、考察等环节,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业
拟录用岗位
1
李洋
女
1998年7月
研究生
党员
新疆师范大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项目负责人
公示期三天,从2024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经理学院联系,要求举报者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2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