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国资办出台制度实现国企混改有规可循
近期,余姚市国资办出台《余姚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暂行办法》,从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层面进一步加强国企混改管理。
一是使混改定义更明晰。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指市属国有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投资并购、出资新设、上市重组、员工持股、股权置换等方式,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的所有制改革行为。
二是使混改要求更明确。明确市属国企实施混改应当符合“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确保成熟一个推进一个。2020年以来,我市通过新设方式成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已达19家,且数量有逐年增加趋势。
三是使混改操作更规范。进一步规范混改基本操作流程,明确混改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资产交易、办理变更登记、混改后评价等环节,要求企业规范化、公开化操作,避免随意性和违规操作。
四是使混改风险更可控。一方面强治理,要求混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按章程、协议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严考评,将混改后的国有股权投资回报和股权管理水平纳入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并建立了混改后评价工作、混改全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实现对混改的全周期管理和全方位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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