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公司高起点部署法治国企建设工作
近年来,交投公司高度重视法治国企建设,在控股公司层面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了法治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9月17日下午,交投公司组织召开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座谈会,公司分管领导汪月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主要控股企业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20余人参会。
会议紧紧围绕“法治服务发展大局”主题,全面回顾总结了一年以来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法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部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各主要控股企业也结合自身业务领域特点,就法治国企建设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维度的交流,并分享了涉诉重点案例经验、教训和法治工作的特色、亮点做法,为公司体系内法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场头脑风暴,达到了互学、互鉴、互促的目的。交投公司也将进一步做实法治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主动为各企业提供法治资源的支持保障,及时摸准各单位面临的共通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建议,优化考评指标,强化动态跟踪。
汪月娥指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法务工作的本质、本职和本责,要从“点、线、面”三个层面开展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将防范企业风险落到实处。要以外聘律师为点,实现专业化保障,做深做实法律顾问管理;以法务工作人员为线,参与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经济合同的合规审查,积极防范法律风险;以全员学法为面,通过“四两拨千斤”的办法推进依法治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汪月娥强调,法治国企建设要实现目标、效率、质量三大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一要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紧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防范经营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二要加强与公司中心工作的协同配合,共享资源,提升效率。三要强化监督,实现法治工作质量提升。在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经济合同的合规审查方面要提高“三审率”,突出合规审查的制约性、事前性、动态性;在案件监管方面,要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在法律监督方面,要发挥指引作用,避免经营失当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五”期间,交投公司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审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汲取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为交投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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