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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实施“五式一化”全力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8-27 15:49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实施“五式一化”监督法,努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全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一是实施融入式监督。将监督工作与加强企业政治力建设融合起来,全面推进党建要求进章程,督促驻在单位出台《企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将企业发展战略、董事会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列入目录,要求企业建立党委前置研究事项审查机制,推行党委书记议题审阅把关制度,建立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专项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推动国企政治力提升。

二是实施跟进式监督。动态掌握国资国企工作重点及推进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去年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实施情况、清廉国企建设情况、企业党委前置规定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企业职工投资入股情况等实行跟进式监督,在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同时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长期困扰的问题,如去年我们开展的规范企业退休返聘管理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了个别人员退休后长期返聘劝退难的问题。

三是实施整改式监督。利用巡察、审计等整改契机,对国资国企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制度漏洞开展整改式监督。如去年针对巡察指出的290个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并按照问题清单逐一对照,用清零式整改方式提高监督效果,企业巡察整改率达到100%。同时,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源头和制度上来查找漏洞,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78个,推动企业设立“资金池”,归集闲置资金47.77亿元,增加存放收益1.96亿元。

四是实施联动式监督。积极构建与追责、业考、财监、党建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定期召开专职监事座谈会,听取专职监事日常监督检查中的问题和建议,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报告,针对性加强企业内控薄弱环节的监督。去年以来借助专职监事力量开展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专项监督检查4次,党建工作和清廉国企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3次,下发监察建议书9份,整改通知书3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70余个,提出各类整改建议40余条。联合党建处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月”活动及“周海承案件”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警醒教育国资国企党员干部和职工以案为鉴、守牢底线。联合业考处开展企业统筹外费用支出清理工作,对9家企业的绩效考核予以扣分,进一步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问题整改、考核评价的衔接。

五是实施分类式监督。针对国企改革过程中混改类参股企业的监督问题,坚持底线思维和激发企业活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事前监督手段,与国资委业务部门一起加强对企业相关制度规定的前置把关,对部分企业提出的突破八项规定精神的履职待遇要求予以了纠正,坚决遏制混合所有制企业以激发活力为名,突破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提高个人履职待遇的行为。

六是实施数字化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宁波国资综合监管平台,通过整理和汇总分析企业的组织人事、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指标、资产管理等相关数据,实现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提升国资国企综合监管效能。已有8家市属企业开展试点。同时,按照“阳光、规范、专业、高效”的要求,构建以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市属企业集团小型采购平台为补充的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招租)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采购及招租活动,促进降本增效,防范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