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881号)等制度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对宁波市产业基金拟投资项目予以公示。
由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出资设立,康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9281632。
宁波市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