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市国资委组织第三期法治讲堂
为持续推进市属企业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工作,市国资委于3月31日下午在文化广场宁波科学探索中心6楼报告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期法治讲堂,本次讲堂由开投集团具体承办。13家市属企业分管领导、法务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刘青到会并讲话,开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顾剑波参加并主持法治讲堂。
本期讲堂邀请了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徐虹律师作《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徐律师围绕企业法律风险概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措施四个部分,结合生动实际的案例,剖析了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资本运作、刑事犯罪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同时,提出了定期法律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范体系、落实法律风险控制、完善责任监督机制等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此次讲堂,紧贴市属企业实际,为企业开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路径,收到良好的效果。
会上,刘青对授课主题、培训效果表示肯定,要求各企业消化吸收,并加以利用。此后,刘青对年度法治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在充分肯定去年企业法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部署了今年的法治工作:一是开展专题法治工作。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并组织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专题宣传活动。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结合执行《法治国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把考核重点从基础工作转换到亮点工作上来,加大工作创新。三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强化综合分析和风险提示,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四是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着眼改革发展需求,抓好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提升法治化水平。五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谋划“八五”普法开局,突出特色亮点做法,显著提升市属国企普法影响力。
最后,刘青还结合此次讲堂,作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专题党课,要求各市属企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并结合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国企建设全过程,持续提升市属企业法治建设水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