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水分公司管线设备抢修分包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要求,对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水分公司管线设备抢修分包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量:预计在服务期限内需入围单位共同承接的施工造价约120万元/年,具体视每年实际工程量而定,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实施地点分布于各区包含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东钱湖、海曙区、江北区、奉化区、宁海县等偏远地区。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满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标段数量:2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2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根据应急抢修管线输送水质不同分为两个标段。其中:Ⅰ标段的入围单位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招标人委托的清水管道应急抢修等施工任务;Ⅱ标段的入围单位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招标人委托的原水管道应急抢修等施工任务。
入围单位数量:2家(每个标段入围1家),共同承担的工程量约为120万元/年。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符合单个项目工期要求,具体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
招标范围:选定入围单位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水分公司提供管线设备抢修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需提供投标人给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7月、8月、9月)。
3.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3投标人及服务期限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服务期限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将对预入围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信息的,取消其入围资格,评标时其他投标人评审得分将不作调整,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odo.com/)。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odo.com/)网上获取。
(1)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nbgodo.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2)标书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采购交易,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投标人只有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4售价:300元。
4.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无论投几个标段,统一提交人民币2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收款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3320020410120100157863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odo.com/)、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跃毅、唐权勇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1室
电话:0574-87190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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