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1110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净化水厂6万吨/日再生水回用工程-再生水泵采购(重发),已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丰净化水厂6万吨/日再生水回用工程-再生水泵采购(重发)
建设地点: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原设备拆除、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节点按招标人实际要求执行)。
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潜污泵 | Q=1250m3/hH=7mP=50KW(具 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 3 | 台 | 水泵电缆10米 |
2 | 水泵变频控制柜 | 一控一,户外型(具体详见第五 部分“招标需求”)。 | 3 | 个 | 水泵成套控制柜,304不锈钢户外柜体 1900*800*600(含底座),浮球开关 |
3 | 安装 |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 1 | 项 | 原先三台旧水泵和三个旧控制柜拆除, 三台新水泵和新控制柜安装 |
招标总限价(元) | 600000 |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若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须盖有制造商及代理商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6: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因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用不见面方式报名。将以下报名材料以邮件方式递交至1967971572@qq.com。
4.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须重新报名无须支付工本费。
4.3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名(营业执照与身份证原件备查)。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账 号:33010122000448546
户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竺祝叶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层
电话:0574-83885872、1356786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