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收益收缴工作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发[2013]2号)、《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鄞政办发[2011]122号)相关规定,在区属国有企业的积极配合下,区国资中心对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当年税后净利润按比例征缴。2019年度我区国有企业收益收缴总额比2018年收益收缴总额增加2010万元,区属国有企业收益收缴工作已全面完成。
今年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实行功能分类差别化收缴,按照企业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当年税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后的25%上缴,民生性国有企业按10%上缴,收益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本支出,充分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在引导、带动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体现全民共享的要求,上缴公共财政部分更多的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和国有经济增长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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