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宁波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执行,坚持打造阳光透明国资,主动做好市属国资国企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作为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直机关部门,市国资委结合工作职能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实际,及时修订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公开事项边界,明确分类分成,做到逻辑严密,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二是突出抓好国有产权交易、市属国企招标招聘等重点敏感、浏览量大的信息公开,强调即时性、准确性,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性;三是制定《市国资委督查工作细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督查督办事项,每月委务会对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37 |
规范性文件 | 9 | 6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840.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6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各类媒体公开了大量信息,但对照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部分国资动态的信息公开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理念、能力和服务水平仍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的形式应进一步丰富,尤其是针对普通百姓对国资国企的了解不深、认识有偏见等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够多,可读性、生动性、通俗性还要不断提升。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国资国企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启航之年,我委将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建立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指引,引导各业务处室之间加强协同与联系,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图片、图表、动画、微电影等多种表现形式,努力实现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满足群众关切。
宁波市国资委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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