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产权管理处 | 发布时间:
2017-
0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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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企业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时,应制订增资扩股方案,并经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二)股本结构及原股东情况;
(三)拟增资额度及占增资后总股本比例;
(四)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及收益情况(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六)不具有指向性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七)管理层基本情况、是否参与增资等情况;
(八)择优确定投资者方式;
(九)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和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十)其他需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