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的召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我市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使命,今年我市国资国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和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国资国企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攻坚年”活动,切实做到在履行使命中服务大局,在改革攻坚中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在体制转型中提升监管效能,在加强党的领导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着力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宁波打造“名城名都”、跻身“第一方队”做出新的积极贡献。对照上述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立足“名城名都”建设,在战略引导上施展新作为
围绕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发展方位,增强国企发展新动能和新空间,更好地发挥基础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一是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今年国企有效投资要力争完成55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加快推进湾头、两江北岸等重要功能区块开发,加快实施机场三期、三门湾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稳步推进轨道交通、奥体中心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为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勇挑重担。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国企融资结构,尤其在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助推产业升级促转型。引导市属国企围绕国家战略实施,推动我市产业升级转型。紧紧抓住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等契机,围绕主业巩固比较优势,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发挥各类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的平台作用,参与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港口经济圈建设,助推宁波特色的现代航运、国际会展、港航物流等高端现代服务业驶入快车道,实现都市经济与海洋经济的互融互动。三是履行社会责任强保障。继续推进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钦寸水库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加快提升燃气热电、广电报业、公交轨道、自来水和菜篮子供应等民生服务质量;在保障重大活动、参与社会公益、强化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继续发挥好国企对全市重大战略实施顺利推进的重要作用。
二、立足国企改革攻坚,在整合重组上取得新突破
围绕补齐我市发展的六大短板,特别是城市品质、民生服务和改革落地三大块短板,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活力、放大功能为目标,加快推进国资统一监管和整合重组,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加快推动经营性国资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推进市级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经济实体全部脱钩,2017年底前初步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二是启动组建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变更设立方式和划转部分企业股权等,先行组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同步完成公司领导班子配备和集团本部建设,为全面整合重组国有资产打下基础创造条件。三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将现有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单一资产监管企业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关”原则,分步分类注入到主要市属功能类国企,做大做强做实现有平台,更好发挥市属国企的规模、融资和专业化优势。四是有序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宁波热电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有序推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继续推动宁波广播影视艺术中心、国投咨询、市种子公司、国际物流发展等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五是努力营造改革攻坚氛围。加强重组整合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政策扶持、人才保障和纪律约束等工作,确保整体进程平稳有序。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保驾护航。
三、立足企业制度创新,在治理机制上实现新跨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的要求,以健全公司治理为目标,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市属国企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扩大规范董事会试点。加快规范董事会试点步伐,扩大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范围,并在竞争类企业探索实施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采取“一企一授”方式,扩大对规范董事会的授权,使其真正成为企业的决策中心和责任中心。筹建外部董事人才库,扩大外部董事人才来源,为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创造条件。改进和完善董事会向出资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二是深化监事会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监事会建设的意见》。探索开展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及经营层履职评价,落实相应的评价建议权。研究建立监事会与董事会、经营层就监督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和整改等事项定期交流制度。引导监事会突出监督重点,提升报告质量,提高监督成效。落实市属国企子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专职、外派”原则,推进国企子公司监事会实质性运作。引导企业整合监事会等内部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体系。三是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与党的组织有机融合。坚持“四个同步”,实现“四个对接”,即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真正把加强党的组织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统一起来,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四是推动企业依法治理。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企业运用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五是推进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市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依法依规设立信息公开平台,努力打造“阳光国企”,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立足国资保值增值,在国资监管上加大新力度
正确处理依法监管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产权管理。全面推进国企公司制改制,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属国企公司制改制。推进产权交易中心会员制管理,支持条件成熟的国企通过产权市场,以增资扩股等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二是深化运营监管。加强企业投资计划管理,优化投资方向,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实施全过程监管,严防投资风险。加强财务动态监测与分析,重点排查资金风险。强化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加强公务消费“五项费用”预算管理,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研究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企业财务信息联网。修订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不断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开展重点专项审计,继续实施委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基建项目审计。三是优化考核分配。全面实施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要求部署推进市直部门及各区县(市)所属国企负责人薪改工作。出台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工资总额预算分类管理办法以及年金管理办法。推动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对子企业分类分层开展绩效考核。四是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探索建立检查指导社会化服务的机制,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五是指导推动区县(市)国资监管工作。围绕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企整合重组、领导人员薪酬分配管理和加强国企党的领导等主题,加强业务培训和典型经验交流等工作,指导推动区县(市)做好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五、立足锻造“四铁”队伍,在国企党建上培育新优势
重点围绕市委锻造“四铁”队伍的决定和全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国企的领导。一是开展总体制度设计。协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全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国企党的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国企党建工作具体标准和基本要求,配套出台和完善《市属国企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抓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和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企党的基层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实现基层党组织“应建必建”,党务工作力量“应配必配”。基层党组织要以落实“3522国企锋领”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推进国企党建品牌建设。三是推进国企“铁军”队伍建设。落实市委锻造“四铁”干部队伍要求,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并加大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修订《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改进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研究推进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有序推动企业与市直机关、区县(市)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交流任职。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多方式、多角度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四是深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企人才工作专题调研,谋划实施国企“五个一”人才工程。研究制定国企干部人才分层分类教育培训方案,指导企业实施“墩苗”计划,有计划地选派年轻领导人员到基层锻炼成长。探索建立国资国企人才引导基金,加大国企培养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五是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倡导担当实干作为第一导向,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按照上级有关国资监管机构改革要求,适时调整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研究制定《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双服务双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改进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和管理监督工作,全力打造委机关“四铁”干部队伍。
六、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上迈上新台阶
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把遵守纪律规矩作为第一遵循,继续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持之以恒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国资监管制度和国企整合重组的纪律监督。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二是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责任落实体系,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划清责任边界,明晰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市属重点国企党委和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确保党组织隶属市国资党工委的一级企业检查面、检查率达到100%。三是持之以恒地以零容忍态度正风反腐。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对人、财、物有决定权和建议权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集团公司对二三级子公司的巡察机制,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是持之以恒地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动指导市属国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主业、落实主责,规范工作、提高能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