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总结
全年按照全国全省国资工作会议和中发[2015]22号《指导意见》、浙委发[2014]24号《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试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健全国资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国资国企整体运营总体平稳。据财务快报统计,截至2015年底,24户市属企业资产总额3714.14亿元,同比增长8.91%;净资产1470.78亿元,同比增长15.17%;资产保值增值率115%,同比上升9.50个百分点;整体负债率60.40%,同比下降2.15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9.71亿元,同比增长2.13%。同时,国有企业在全市实施“双驱动四治理”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了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民生保障等重要作用。
(一)研究制定改革意见和规划,国企功能作用和目标进一步明确
坚持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引导作用和国企主体作用相协调,国资保值增值、国企改革发展与城市重大战略实施相结合,研究制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纲领性文件和长期发展规划。一是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出台。按照市深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起草《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代拟稿),12月8日正式印发。着手研究推进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企经营者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推动董监事会建设以及国企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等系列配套性改革文件,构建我市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制度体系。二是研究起草“十三五”发展规划。联合宁波大学等高校研究团队,着手编制市属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工作。
(二)推动国企有效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
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为主抓手,进一步发挥国企在投资拉动中的骨干作用。一是有效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加大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区块开发、重点民生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强度,全年24家市属国企完成有效投资46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二是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加大考核力度,引导市属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湾头、鄞奉片区、江东区块、两江北岸等功能区块开发加快推进,奥体中心、机场三期、三门湾大桥、钦寸水库等工程进展有序,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开通运营,南塘老街二期开业,宁波模具产业园签约入驻企业超过50家。三是国企融资能力不断提升。积极扩大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公司债、永续中期票据等多种融资途径,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全年市属企业完成直接融资226亿元,平均直接融资成本4.87%。积极推动企业争取国家扶持资金,与国开发展基金开展夹层型融资事项。
(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引导作用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通过推进“瘦身强体”、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战略引导能力的快速提升。一是继续推进“瘦身强体”。鼓励企业运用兼并、重组、产权出让等手段,科学处置现有存量土地及其它低效资产,推动非主业资产剥离,全年盘活各类资产220亿元,进一步腾出了融资空间。支持市属企业抓住棚户区改造机遇,盘活消化存量商品房。二是加大企业整合重组力度。推动整合市属企业中的旅游、林业等产业资源,组建了宁波旅投公司、市林业资源管理公司等,增强了国有资本对重要产业的战略引导能力。三是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市属企业与复星集团、北京信托、人保集团等各类资本的合作力度。着力推进市属企业PPP项目,城投、交投和市政投资3家市属企业实质性启动PPP试点,实现“三路一桥”增量PPP置换。出台了《市属企业增资扩股公开择优选择投资者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增资扩股选择投资者的行为。
(四)狠抓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国企内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重点针对省委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落实整改为契机,促进企业提升管控水平,健全国企经营管理机制。一是严控企业决策风险。印发《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了企业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等决策行为。出台了《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实施意见》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提高了企业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二是严控企业运营风险。推动建立国企承担的政府主导项目统筹决策和要素平衡机制,在合理控制企业负债规模的前提下,保障了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稳健有序推进。三是严控财务资金风险。修订了《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等,切实防范互保、交叉担保和过度担保等连锁经营风险。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企业财务监管体系。四是严控企业法律风险。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方案,重点推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防范重大法律风险提供制度保障。积极举办企业法治讲座,充分发挥委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帮助企业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五)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企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筑牢依法治企、依法监管的基础,提升市属企业法人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实施董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董事会述职评价工作,并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一起,每年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并接受质询,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报告、同检查。首次以专题主任办公会议的形式逐家听取监事会主席年度工作报告,有力推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二是探索规范董事会建设。在工投集团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合理划分董事会、经营层职责,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引入2名民营企业家出任外部董事,提高了董事会独立性以及决策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扩大国资委委派、推荐监事会主席以及外派监事的范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起草监事会监督成果运用办法,加大监事会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监事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有效开展国企审计工作。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部分企业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与投资项目审计,发挥了审计规范管理、降低成本等积极作用。
(六)全力推进工作体系建设,国资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厘清出资人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履职行权监管事项,印发了《市国资委履职行权监管事项清单》,并对监管事项逐项梳理制定办理指引,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边界,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方式。二是推进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开展市属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存量的摸底调查,拟定了市属经营性资产、非转经资产整合方案,为推进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打下基础。组织开展综合评估,进一步落实了委托监管责任。加大综合调研力度,认真谋划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案。三是深化国有产权管理。出台《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严控场外协议转让,规范了产权转让流程。推进产权交易中心运营体制改革,启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等。四是强化财务监督和培训指导。落实《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公务消费财务预算管理,对16家企业进行财务综合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组织三期共计240多名财务人员参加高级研修班、总会计师班等,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五是优化考核分配机制。拟定竞争类、公共服务类企业分类考核办法,提升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拟定《关于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进入审议阶段。完成2014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和第3期任期考核。按企业功能分类,强化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施行工资增长调控线制度。六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提高到10%,范围扩大到全部出资企业。收缴收益31635万元;安排支出28595万元,用于重点企业融资、运营成本补助和国有资本金注入。七是强化县级国资监管指导。系统开展工作调研,重点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责定位、监管范围以及制度建设等进行对口指导和交流。指导宣贯国家和省市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八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年新增安全生产一级、二级、三级标准的企业分别为1家、4家和3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化行业、危旧房屋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企业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七)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和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为目标,按照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机关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委机关和相关市属企业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方案拟定、动员部署、定期督查、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大巡视整改力度,针对巡视反馈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约谈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推动企业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委机关和市属企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做到用党章党规立身处事,用担当担责做履职表率。继续抓好国企精英人才培育工程,完成第一期培训和第二期培训启动工作,举办市属国企党务纪检人力资源工作综合培训班。改进国企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任期考核和目标管理。三是加强机关与基层党建工作。组织落实委机关“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市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着力推进企业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四星级以上党组织达到90%。以“道德讲堂”、特色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加大廉洁反腐和作风建设力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国资党工委与6家市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制定出台《加强市属企业廉洁从业教育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市属企业财务和银行账户开设、大宗物资采购、产权管理、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以及“四风”问题等专项检查,企业重点领域监督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公务消费预算管理,下达24家企业2015年度公务消费预算,扩面到10家委托监管企业,取得良好效果,其中15家市属企业2015年度公务消费同比下降22.44%,较2013年降幅达33.33%。加大国企车改推进力度,除3家小型企业外,14家直接监管企业全部完成车改,车改后费用节约2200万元,下降29.25%; 公务用车数量减少476辆,下降68%。五是营造良好的国资国企改革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市国资委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宁波日报专版系列报道了市属企业10年改革发展之路,出版了《宁波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周年特刊、《国资甬企·东海潮》等刊物,牵头举办市国资国企系统体育比赛。积极运用报纸、电视、甬派、网络等多种方式,立体报道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文件精神和国资委改革试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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