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年初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编写了市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了信息公开业务政策学习培训。
(二)完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放在突出位置
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健全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AB角工作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做到了合理确定、逐级审批、手续完备,有效杜绝了公开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发挥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了监督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结合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政策,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后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科学确立公开的内容。明确市属国企信息公开内容,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我委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国企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资产保值增值信息、改革重组进展以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属国企人员招录信息等重要信息作为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结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精神,要求企业每年要向社会公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等方面情况。要求市属国企要对公开的真实性负责,对确定可以公开的信息,要逐条审核、逐级把关,做到信息真实准确;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合理界定那些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以保证信息公开不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市属国企重点信息公开内容 | 主要财务指标 | 整体运行情况 | 业绩考核总体结果 | 资产保值增值信息 | 改革重组进展 | 大宗物资采购 | 工程项目招投标 | 属国企人员招录信息 |
市属国企重点信息公示内容 | 注册登记 | 备案信息 | 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 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 行政处罚信息 | 年度报告信息 | 其他 |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是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的重要载体。一是加大产权交易平台上的公开力度。出台《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推动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严控场外协议转让,促进国有产权阳光流转、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办法规定市属国企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公开进行,以公开挂牌、电子竞价等方式转让股权和实物资产或出租(出包)资产,做到资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交易,实现市场竞争充分、交易监管严格、价格公允合理。二是加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的公开力度。督促市属企业规范大宗物资公开采购,明确限额以上必须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使得市属国企大宗物资采购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市属国企工程项目招投标和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市属国企除了在相关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投标和人员招录信息以外,还要在国资委门户网站的《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市属国企招聘信息》栏目进行对外公示。四是广泛应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市属国企门户网站、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传统媒体以及国资微博、国企微博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载体,做好市属国企工作信息、发展动态的对外发布工作。
市属国企信息公开平台 | 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公开平台 | 市属国企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 | 市属国企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平台 | 相关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国资微博、国企微博等 |
(三)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反馈工作。今年我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50条;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国有产权交易信息39条;通过市属国企招聘信息平台公开人事信息315条;通过国资微博平台公开信息512余条。通过天一政务论坛等平台反馈市民各类咨询事宜312条,确保在发生涉及国有企业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时,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做到不失声、不缺位。同时,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后对社会反馈信息的梳理,及时掌握公众对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将整改方案、进展情况、最终结果公布于众,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信息发布 | 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市产权交易中心 | 市属国企招聘信息平台 | 国资微博平台 | 天一政务论坛等平台 |
数量 | 650 | 39 | 315 | 512 | 31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5年底,通过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3条,其中1条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咨询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回复告知书获取信息方式;另外两条不属于咨询信息公开的内容,也已通知申请人。没有从其它受理途经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第一,尽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了部分市属国企年报信息,但在市属国企财务信息公开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深入,下一步将在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宁波市属国企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第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在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出台的基础上,推动出台市属国企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过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过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其它情况。我委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国资委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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