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宁波市国资委200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社会,了解政府政策的一种渠道,也是我委向公众公开的一种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从上到下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首先是领导重视层层把关落实到位,再是各处室积极配合认真对待,使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平稳、规范的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在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量是1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法规公文:11条占总数量的0.09%;
工作信息:98条占总数量的83%;
人事信息:9条占总数量的0.0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方式。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内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到目前为止本机关也还是未收到过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机关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还可以网上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方式。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商业机密,主要涉及的是企业的增资、资金担保等方面的原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为目前本机关还未接收到过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所以收费及减免的情况还没有。但收费标准是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主要是本机关对公开与不予公开的信息存在定性的问题。为了使公开的信息安全、真实、时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最后由领导审定层层把关,各处室根据文件的内容决定是否公开。根据《条例》和《规定》使本单位在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得到了规范、有序的运行。
宁波市国资委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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