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市国资委 | 发布时间:
2010-
08-
17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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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处置申请。资产处置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单位拟处置资产的名称、数量、购置价值、使用状况及维修情况、拟处置原因、处置意见及其他情况。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3、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4、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资产处置不同情况补充其他相关资料。单位申请资产处置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应按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补充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