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市属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创战略”,努力实现“六大提升”,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在推进国有资本战略重组上实现新突破;转变方式,加快发展,在增强国有企业综合实力上取得新进展;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在促进国资运营有效管理上达到新水平;加强党建,夯实基础,在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上走出新路子,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化改革,推进企业机制创新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认真实施《市属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组织、指导企业制订和实施三年改革发展计划。按照《规划》“三个收缩、三大集聚、五大领域”三个着力点的要求,促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领域和重要行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的集中度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现代化国际枢纽港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市域重点功能区块开发、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和公益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市属国有经济在基础领域和重要行业的活力、带动力和影响力。
(二)深化企业改革重组。按照市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培育跨行业、跨区域的大企业大集团。推动市属企业之间同业资源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通过重组,推动集团非主业资产向主业或主业突出的企业集聚,做大做强主业。推动企业内部管理改革,通过横向重组和纵向整合,缩短管理链条,优化组织结构,力争使绝大部分企业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实现管理扁平化,增强集团控制力,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三)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改革,逐步在市属企业中建立“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推行董事会和经理层分离、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着力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的问题,逐步实现企业决策权和执行权有效分离,建立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开展选派外部董事试点,逐步吸纳一批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董事会,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和水平。推进监事会工作,建立健全监事会,研究制订监事委派制度,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的有效形式。
(四)推动公用企业改革。创新公用企业体制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公益性、垄断性公用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政府推动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企业运作和管理模式。继续参与市煤气集团公司、自来水总公司和公交总公司深化改革工作。
二、加快发展,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五)培育和推进企业上市。把上市作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研究制订培育和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着力推进企业重大资本运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鼓励、培育和扶持优势企业整体或者核心资产在境内外上市,重点加快推进宁波港集团改制和上市工作。整合资源,借壳上市,依托现有上市公司实施增发再融资,充分发挥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鼓励企业按照上市要求开展资产整合和重组,并积极推动下属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六)发挥国有公司平台功能和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重视体制创新和机制建设,组建和运作好国有投资公司。根据全市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加快推进市域重点功能区块建设,指导、推动新组建的梅山岛开发、东部文化广场、国际贸易平台、工业设计创意街区等国有投资公司有效运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一步发挥好轨道交通公司作用,着力做好庄桥机场搬迁、海铁联运枢纽、南站客运枢纽建设等国有投资公司的组建工作。
(七)健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切实做好财务状况分析监测工作。开展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力求准确把握市属国有经济发展现状,总结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强化风险管理,防范企业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等风险。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认真履行国资监管机构在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职责,切实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并做好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准备工作。研究国有资本预算中的相关政策,探索国有企业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中的作用,增加资本金投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创新创业。
三、科学监管,促进企业有效运营
(九)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国资监管各个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为依法监管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研究制订《市属国有企业章程管理办法》,按公司法要求修改完善公司章程。通过公司章程合理配置企业内部机构权力,通过机构议事规则规范企业重大决策程序,理顺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等企业机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修改企业投资担保管理有关规定,出台《宁波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强化对企业投资、担保、产权转让等国资运营重要环节管理。加快建立出资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十)规范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评估和国有产权交易规范运作。不断强化资产评估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开展评估质量检查,不断提高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继续完善和执行好重大评估项目专家评议制度,科学选择评估方法,合理确定资产交易基价。不断强化产权交易监管,严格操作程序,推动产权交易制度落实,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强化信息公开,提高产权交易竞价率,健全价格发现机制。
(十一)强化企业财务监管。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管,加大对企业重要经济活动管理力度,发挥财务监管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有效整合财务资源,提高集团财务控制能力。推动企业抓好新会计准则执行工作,构建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为财务监管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企业探索建立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相协调的财务管理模式,为财务监管建立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市属企业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出资企业重要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兼任子企业法人代表的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组织开展企业审计报告质量专项检查。
(十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短期、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健全“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考核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改进经营者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建立更加科学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制订《市属企业经营者任期业绩评价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引导和激励企业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市属企业或控股企业中探索建立经营者期权、期股激励办法,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
四、夯实基础,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
(十三)做实党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甬党发[2006]6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市属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有关工作。认真开展调研,摸清企业基层党组织现状。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网络,逐步理顺下属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制订《市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教育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运作。启动全市国资系统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加强管理,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适时召开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研讨会,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会同组织部门制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并按管理权限,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领导人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企业领导干部脱产轮训。建立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库,试行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以保持党员先进性为重点,逐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企业党员队伍。在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优秀青年职工、高学历群体中发展新党员,认真实施“双向培养”工程,不断优化党员素质和结构。以开展“党建示范点”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五)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十七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把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按中纪委二次全会“七个不准”的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扎实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建立健全制度,重点完善重大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高风险行业资金运作监督等办法。推进厂务公开,进一步拓宽职工监督渠道。认真处理职工群众信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五、增强素质,提高国资监管水平
(十六)加强学习培训。树立“真学、实学、勤学、深学”的优良学风,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抓好以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以专题和菜单式等形式组织开展国资监管各类实务培训,选送优秀干部赴外地或高校进修,不断增强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监管能力。
(十七)抓实作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继续对企业要求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委领导责任包干。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落实出资人知情权,增进了解实际情况,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研究融资担保难问题,帮助和指导企业化解融资压力。指导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在产权交易、资产评估、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完善规章制度。争创“机关党建先进单位”和新一轮文明机关,巩固和发扬良好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